居士问:顶礼师父!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
药师经上说犯戒毁戒别解脱戒、菩萨戒、乃至比丘比丘尼种种戒律,闻佛名号还得清净,不堕恶趣。请问师父,“闻”如何作解?如何行持达到标准?若曾破别解脱戒,至心称药师佛名,应如何还得清净?智渡法师答:1、“闻”者耳识内摄,能令意解之义。
2、如经典《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中所说,仅闻“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还得清净,即使未能意持而堕入恶趣后、能忆及“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还得“从彼处没”转生人中。即“行持”达到至心称药师佛名“意持不忘”即可。
3、曾破别解脱戒者“至心称药师佛名”时,建议生起惭愧心。惭愧心越厚重,还复“清净”得也就越得力、越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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