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是属于宗教活动,字面意思就是朝拜圣像,而且相信学习佛法的师兄对于这个词语是不陌生的,但是对于新入门的师兄来说,对于“朝圣”的意义是什么是不了解的,下面就一起来看一下吧。
“这些年,到过许多不同的国家,经历了许多历史与诗的圣境;感受到大自然的现象及其景致在我灵魂中激起了强烈的情感,不只是简单的画面。在我和外在世界间,有着模糊却直接的关系,一种难以定义却再真实不过的连结,一种无法解释却也无从否认的沟通。我试图在音乐中刻画一些最强烈的感官冲击与最鲜活的印象。”
李斯特在他的《巡礼之年》(另译《旅行岁月》《旅游岁月》)乐谱前头,写下了这样一段序言,说明这些音乐的主观创作来由。
“巡礼”(pilgrimage),是一个原本带有强烈宗教意味的字眼,通常在中文里翻译作“朝圣”。一个人或一群人,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出发去具备特殊意义的圣地,途中必定得经历日常生活中不会有的考验与折磨,经过考验、折磨,证明了自己信仰的坚贞,成为一个合格的信徒。这是“朝圣”最主要的意义。
这样的概念,到了十九世纪,有了重大的转变。宗教上的圣者、圣城不再具有过去的高度约束力量,可是经过离开温暖环境来寻求成长的想法,却保留下来了。促成这种改变,有两部开启欧洲浪漫主义潮流的巨作——一部是歌德的小说《威廉麦斯特的学徒生涯》,另一部则是拜伦的长诗《哈洛的巡礼》(Childe Harold's Pilgrimage)。这两本书,记录的都是成长的经验,而且都是在各种陌生环境中一步步发现自我,找到生命目标的故事。
受到这两部作品影响,尤其是拜伦的作品直接在书名上用了“Pilgrimage” 的字眼,十九世纪的人理解“朝圣”有了很不一样的方式。“朝圣”所选择的目的地不再是宗教上的圣城圣地,“朝圣”过程要追求的,也不再是宗教上的救赎,而是藉由接近“浪游”、“壮游”的心境,让自己进入各种陌生的奇观,自然的壮丽威胁,或人文的废墟荒败,得以摆脱原本的生命视野限制,变成一个更成熟、更丰富的人。
换句话说,原本的“朝圣”变成了后来的“巡礼”。李斯特的《巡礼之年》,是浪漫主义音乐的重要代表杰作。除了一方面明确反映了歌德与拜伦对于“巡礼”的成长意义,表现为极度个人主观的音乐纪录之外,另一方面,这批作品也展示了跨越感官藩篱,追求一种整全感受的潮流影响。
上面就是关于“朝圣”的意义是什么相关内容的介绍,相信师兄看了之后,会有一个自己的理解,其实不管是朝圣还是其它的什么活动,只要存在就一定有它的意义,我们要做的就是去理解,去学习其中的智慧,利益自己,也利益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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