羯磨是梵语,也译为羯摩,意思是作法办事。原始佛教是非常讲民主的,由于印度四姓阶级造成了社会的极度不平等现象。伟大慈悲的佛陀在教内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其最大的特点就是羯摩制度。佛陀规定,一大界范围内的僧侣要六和共住,舍弃一切出家前因社会地位不同而养成的阶级观念。凡僧中事皆要作法成办民 主料理,即根据僧事的重要性釆取全民公决或有限代表制来协商处置,这个议事过程称作羯摩。
作羯摩时,首先推举出一位羯摩师,就是住持会议的主持人。羯摩师过去又叫维那,羯摩结束后维那一职自动灭失。在羯摩时,维那首先让大家就这个羯摩的本身是否如法进行认定。例如,参加这个羯摩的人是否具有代表性,是否有相应的资格;应来未来者是否因合理的理由而请假(说净)。参加羯摩的人数和羯摩所处的地点是否合法。只有当这些先决条件具足圆满,而又无一“别众”持异议时,真正的羯摩才能开始。
与现代的议会程序比较,那就显得更为庄严神圣了,现代的议会提案,通常是三分之二投赞成票者,便算通过,有的则以超过半数为准,有的则以超过四分之三为准,但却绝少有要求一致通过才算合法的。佛教的羯磨法,通常多是要求一致通过的,僧中只要一人有异议,便是僧不和合,便是羯磨不成。仅有灭诤羯磨是行黑白筹(投票)而取多数表决的。
在羯磨法中,也有规定:凡是如法、如律的羯磨法,便不许可无理取闹而横加破坏。如有一人无理取闹而破坏如法如律的羯磨法者,僧团便可对他一人而作羯磨;如有四人以上的小集团取闹而别作羯磨者,便得破羯磨僧罪。所以佛教的羯磨法是一种极其神圣而又极其周详的议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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