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宗教师」的一点认知
有位同学非常重视自己出家后的身份,尤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宗教师」,内心更是百感交集,瞬间荷负起「上求下化」的重担。
我也曾经为「宗教师」的定位,作过不少的思惟,然世间的价值观,是永远无法与「勇求圣道的宗教师」相比拟的。片段及不成熟的观念,不能成为众生的依怙,所以必定要透过「闻、思、修」的不断修学和亲证的体会,才有办法成为众生学习及楷模的榜样。
我欠缺深细的思惟,不足于指出一条明确「宗教师」的成长路线,但是在读过的经论之中,可以成为我完成「宗教师」理想的座右铭,也还是多少可以捕捉到一点的,想说透过这一点点的整理工作,多少表达我对于「宗教师」的基本认知。
《杂含577经》一天子对世尊说的那一席话,让我震撼不已,文中说:「断一切钩鏁,牟尼无有家,沙门着教化,我不说善哉。」释迦的弟子们,不知可有想过天子的这一疑问?有人说:处处无家处处家,是否表示远离世俗的小家(庭),进入十方僧团的大家(庭)呢?也有人说:出家荷担如来家业,度众生是本份事,这与贪着教化又有什么差异呢?我个人觉得:这些都是极重要且普遍的问题,身为出家的佛弟子不得不设法解决。因为我感觉这个问题是出家弟子必然要思索的问题,故于此不引述世尊的回答,让大家先来个脑力激荡。(按:一定要思惟后才去找答案!)
佛陀在古老的契经(以《杂含》为例)中,从来没有以「佛教」来自居,也没有对「宗教师」一词下过任何的定义,不过,有几处却有阐述何谓「法师」?将佛法中的「法师」一词,给予明确的指示。如:
一、《杂含26经》佛告比丘:「若于色,说是生 厌,离欲,灭尽,寂静法者,是名法师。若于受、想、行、识,说是生厌,离欲,灭尽,寂静法者,是名法师。是名如来所说法师」。
二、《杂含29经》佛告比丘:「若比丘于色,说厌,离欲,灭尽,是名说法师。如是于受、想、行、识,〔于识〕说厌,离欲,灭尽,是名说法师」。
三、《杂含288经》尊者舍利弗言:「…尊者摩诃拘絺罗,说老死厌患,离欲,灭尽,是名法师;说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识厌患,离欲,灭尽,是名法师。若比丘于老死,厌患,离欲,灭尽向,是名法师;乃至识,厌患,离欲,灭尽向,是名法师。若比丘于老死,厌患,离欲,灭尽,不起诸漏。心善解脱,是名法师;乃至识,厌患,离欲,灭尽,不起诸漏,心善解脱,是名法师。」
上述的经文,不难看出「法师」的真实义,与一般所认知的意义是不相符合的(按:此用语随时代的适应而有不一样的意义当然是许可的,但千万莫忘失本意才好)。
经典的定义,通常都过于简要,其中深义是须待开发的,论书的出现,主要即是为了处理及阐发经中所不明显的义理。对于「法师」一词,《瑜伽论》卷85如此说道:
「又说法师,略有二种:一者、由教,二者、由证。斯由从他闻正法已而宣说故;依证学道、无学道已而宣说故」。
在这里《瑜伽论》将「法师」的意义,开成二义:一是教,二是证。这与「宗教师」有直接关系吗?有的,因为光就「宗教」二字而言,即有上述二义,如印顺法师《我之宗教观》说:
宗(证)与教,出于「楞伽经」等,意义是不同的。宗,指一种非常识的特殊经验;由于这种经验是非一般的,所以有的称之为神秘经验。教,是把自己所有的特殊经验,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使他人了解、信受、奉行。如释迦牟尼佛在菩提树下的证悟,名为宗;佛因教化众生而说法,名为教。我们如依佛所说的教去实行,也能达到佛那样的证入(宗)。所以,宗是直觉的特殊经验,教是用文字表达的。依此,凡重于了解的,称为教;重于行证的,名为宗。这样的宗教定义,不但合于佛教,其他的宗教,也可以符合。(P4)
综合《杂含》、《瑜伽论》及印顺法师的看法,我们可以知道:「宗教师」也就是「法师」,其内涵包括二点:一是自内证,是对五蕴(或十二支)生厌、离欲、灭尽;二是外教他,是将所证所知的法,(说法)化导众生,令之同登彼岸。
《婆沙论》在阐述二种正法时,也有说到:
「此中有二种正法:一、世俗正法;二、胜义正法。世俗正法,谓名、句、文身,即素怛缆、毗奈耶、阿毗达磨。胜义正法,谓圣道即无漏根、力、觉支、道支。行法者亦有二种:一、持教法;二、持证法。持教法者,谓读诵、解说素怛缆等。持证法者,谓能修证无漏圣道。若持教者相续不灭,能令世俗正法久住。若持证者相续不灭,能令胜义正法久住。彼若灭时,正法则灭,故契经说:我之正法不依墙壁、柱等而住,但依行法有情相续而住。」卷百八十三(大正27、917c20~ 918a 1)。
佛法中的「宗教师」本来就是具有这两层意义,身为一位时下的出家人,不能不知道这些古老的教诲。表相虽然不能代表内心的清净,可是却可以彰显「佛教宗教师」的特征,所以绝不能不用心去了解之。
一个宗教师,影响的是一群人,他可以说是身赋重任,相反的其所要背负的因果就同样的重大了。端看时下佛教的走向,不难发现,会重视经论中「宗教师/法师」之意义的,实在是寥若晨星!
我们也不能否认,现代的出家人是必须要吻合时代的需求,而作出适当的教育方法,但是,也要注要莫舍本逐末、愈离愈歧。印顺法师在《教制教典与教学》中说:
从佛法存在于人间,为自己、为众生、为佛教,出家人所应行的,古来说有三事:一、修行,二、学问[1],三、兴福。这三谐总括了出家学佛的一切事行;宏扬佛法,利益众生,都不外乎此。以个人来说,专心修行(专指定慧说),为上上第一等事。以佛教及众生来说,学问与兴福,正是修习智慧与福德资粮,为成佛所不可缺少的大因缘。出家而能在这三面尽力,即使不能尽如佛意,也不致欠债了。(p189-190)
印顺法师所说的三事,确实总括了出家学佛的一切事行,然而他在书中还语重心长的交代:修行莫「怪」,学问莫「慢」,兴福莫「俗」。(详见同书p211-213)
印顺法师虽自称说侧重于学问,但是其「宗教师」的本份是从没忘失过的,就其著作《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序」中强调的:「佛法是宗教」、「佛法不只是理论,也不是修证就好了」及「我是中国佛教徒」等观念,即可窥见一斑。法师的很多观念,可以作为新学的指南及参考,如同书说:
个人修学佛法也好,教团住持佛法也好,都要受持经法,戒律;通达法义;修禅观,随缘宏化。这些法门事业,可能一身兼通,或特长于一门。……但这是偏重,而决非守一而废余的。(p613)
身为一个「宗教师」确实多了一份住持正法的责任,不管你的意趣如何,终不能偏离这些内容,因为这是本份之事!最后,将上述的引文简要重列如下,以示共勉:
「宗教师」必须:
一、受持经法、戒律。
二、通达法义。
三、修禅观。
四、随缘宏化。
-----(开仁写于高级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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