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加强佛教自身建设谈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清远法师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这一时期国家宗教工作的任务就是江泽民总书记所讲的三句话:一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其中“贯彻政策”、“加强管理”是条件和基础,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则是“相适应”。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宗教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宗教自身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条件。佛教如何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笔者认为,其核心内容和切入点就是加强佛教自身建设。
中国佛协已故会长赵朴初居士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上所作《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的报告中指出:“根据当前的形势和我国佛教的实际情况,着眼佛教事业建设与发展的未来,各级佛教协会和全国佛教界都必须把注意力和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提高四众素质上来”。这一正确论断对于佛教界当今乃至将来相当时期的工作重心和方向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爱国爱教是广大佛教徒立足社会的重要前提,而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贯彻执行这一不可或缺的外缘具足情况下,佛教自身建设的好坏则成为决定中国佛教兴衰存亡的根本内因。加强佛教自身建设的重点是以戒为师,大力加强建立在具有正信,勤修三学基础上的道风建设;加强自身建设的关键在于培养人才,提高四众素质,在佛教教义的宣传上高举“人间佛教”的旗帜,提倡“以人为本”的人本精神,对四众弟子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其成为既有宗教信仰又有社会文明公德的优秀公民。只有这样,中国佛教才能保持健康的机体和活力,续佛慧命,弘法利生,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走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确道路。以下拟从六个方面阐述加强佛教自身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是原则,是爱国爱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中心思想是提高佛教四众弟子的爱国热情和政治觉悟。思想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四个维护: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这是实现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根本原则,也是基本要求。佛教徒应自觉做到四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是大非面前,同党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各级佛协和各地寺院应经常性地组织四众弟子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佛事活动,提高四众弟子对于爱国爱教的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
二、建立人间佛教运作体系。提倡“人间佛教”不应该是一句空话,应有其实质性内容,概括起来有七个方面:
1、以文化阐扬佛法、佛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契理契机地以文化阐扬佛法是实现佛教中国化、本土化、现代化、人间化的权巧方便。
2、以教育培养人才,通过院校教育、寺院教育、居士教育培养合格佛教人才,是佛教兴衰存亡的关键所在。
3、以修学净化人心,如法如律地勤修戒定慧三学是佛弟子觉悟人生、净化人心的重要内容。
4、以朝圣磨炼心志,朝礼佛教名山古刹,参学善知识,难行能行,难忍能忍,在朝圣中磨炼心志,开阔视野,坚定志求解脱、奉献人生的信心和决心。
5、以慈善回报社会。报国土恩,报众生恩,是佛教徒知恩报恩,慈悲济世,无我利他的积极人生观。慈济和奉献的精神应在佛教界大力提倡,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获得社会的认同,才能更好地立足于社会。
6、以团结促导进步,团结全国各民族佛教爱国人士,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积极因素,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为佛教的发展进步贡献力量。
7、以经济带动发展,佛教界的经济建设同样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以经济实现僧尼自养、寺院修缮、发展佛教文化事业;济助贫困,以报恩的心回报社会;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让祖国的名山大川更加秀丽。
三、加强信仰和道风建设。信仰建设的核心是树立正信、破除迷信,加强对佛教教义教理的学习。信仰建设和道风建设是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如果没有正确的信仰作为核心得到始终如一的贯穿,就谈不上道风建设,道风建设是信仰建设的具体体现,首先是要求僧尼具足正信,勤修三学,遵守戒规,严肃道风。寺院必须坚持早晚课诵、过堂用斋、修禅念佛、讲经说法、半月诵戒、夏季安居、冬季打七以及在佛教传统节日举行法会等。上述这些修学活动,各寺院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寺院负责人应具有相当的素质,以身作则、领众熏修,这是抓好寺院道风建设的关键因素。同时,各寺院要注意在建立良好道风的基础上根据历史传承及实际情况树立宗风,以形成和发挥佛教对四众弟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如果抓不好道风建设,佛教就失去了其生存的根本,同时失去了自身的形象,也就谈不上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社会服务。当前,在佛教界的道风建设方面存在着严峻的挑战,佛教界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淡化,戒律松弛;有些人道风败坏,追名逐利,蜕化变质、奢侈享乐乃至腐化堕落;个别寺院的极少数僧人甚至有违法乱纪、刑事犯罪的行为。这种腐败邪恶的风气严重侵蚀着佛教的肌体,极大地损害了佛教的形象和声誉,应当引起全国佛教同人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四、大力对人才的培养。人才建设是关键,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又有相当佛教学识的合格僧才队伍,是党和政府的要求,也是关系到中国佛教命运和走向的头等大事,是当前我国佛教事业建设与发展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要加强各级佛学院的管理,在佛教院校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同时要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佛学院教育只是培养人才第一步,如何在佛教事业的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培养、起用、锻炼、造就人才是加强人才建设的关键所在。各级佛协、各地寺院要在实际工作中大胆起用人才,使其在工作中锻炼成长。要大力培养讲经弘法人才,所谓“弘法是家务、利生为事业”,如果佛教界不加强对佛教理论的宣传,就难以使初入佛门者建立信心和正信,在明了佛理的基础上深入经藏、如法修行,甚至会使一些人丧失信心、误入邪教。应建立健全佛教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建立人才库及人才交流体系。同时,防止人才流落在国外,流失在佛教以外,要在实际生活中关心、帮助、引导他们,为他们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佛教教育体制除院校教育外,还要加强寺院教育、居士教育,开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和进修班。随着教育科学的进步,佛教教育应逐步发展函授教学、电化教学、网络教学以及同社会大学相结合的代培教育。
五、加强组织和教制建设。组织建设是保证,加强寺院和各级佛教协会的组织建设,是佛教事业顺利开展的保证。继承和健全寺院丛林组织人事制度。在寺院管理上应推行民主管理,改良家长制,即一人说了算的农庄经营管理模式。选住持及班首执事,要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爱国守法、具足正信、戒行清静、作风正派,具有一定佛学水平和办事能力的条件。全国和地方佛教协会都要健全组织。要使各级佛教协会成为佛教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基地;传达党和政府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桥梁;团结、联系各民族佛教徒的纽带。要为加强佛教自身建设、维护佛教合法权益、引导佛教界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作出积极贡献。组织建设是教制建设的保证,只有组织建设抓好了,才能谈得上教制建设,而教制建设是基础,在国家强调“以法制国”的今天,加强佛教内部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佛教内部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是加强佛教自我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具体体现,对加强寺院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四众弟子素质,有序地开展教务活动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有利于党和政府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中国佛教协会已制定并颁布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同时出台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僧尼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退职的规定》。其中关于传戒的管理办法自1994年9月颁布施行以来,有效地遏制了滥传戒的风气,得到佛教界的广泛认同,这是佛教教制建设的重要成果。针对佛教界目前仍然存在各种混乱现象,教制建设亟待加强,譬如,抓紧实施关于实行僧尼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和寺院住持任职退职的规定;研究制定全国性的佛教财务管理制度、居士登记管理制度、僧尼挂单管理办法等都势在必行。
六、加强佛教文化建设。文化建设是载体,佛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文化的内涵和外延非常丰富,佛教文化学术研究;佛教与心灵环保;佛教寺院的建筑、雕塑、绘画、园林艺术;佛教与文物、旅游的密切关系,以及佛教在哲学、文学、伦理道德、自然科学、生命科学等领域内所积累的丰硕成果,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在当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别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中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特殊的积极作用,必将在今后不断发展的东方文明乃至世界文明中放射异彩。佛教寺院在修建和日常的修缮维护方面应特别注重文化品味、园林设计、与自然协调及使用功能等诸多因素。佛教界应加强佛教文化的研究,充分利用这一载体为阐扬佛法,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奉献力量。
通过以上的论述,应该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道路中,佛教界自身建设应有一个不断加强、调整和提高的过程。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是佛教界走相适应道路的切实可行的重要内容,是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前提和保证。没有佛教界自身管理能力的有效提高和加强,没有佛教界自身的健康发展,就谈不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所以,只有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才能使佛教更好地走相适应的道路,才能为社会主义事业的繁荣昌盛和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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