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治家格言》里面说到,「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所以人一到打官司,下场必定是凶多吉少,他可能身会遭到牢狱之灾,家可能会倾家荡产,就像飞蛾扑火,争讼下去到最后是一发不可收拾,想要后悔也没有办法。我有一个姑姑在香港,她本来在香港工作、生活都算不错,有一次在工作当中受了伤,受工伤,结果她要去告老板,让老板赔偿大笔的医药费,老板他不愿意,就打官司。这官司一打就是二十年,结果我的姑姑真的是最后身心憔悴。我一开始就劝她不要打官司,宁愿吃亏,不要跟人结怨,吃亏是福,结果她没听,劝了很多次都不听,最后真的是欲悔无由。现在年纪也大了,身体也衰残了,真是很可怜。我就劝她不再跟任何人过不去,要把这个怨恨的心放下,要明了因果报应。这一生为什么他会对我这样?他不肯赔偿医药费,这明明是工伤,按照法律应该赔偿,但是他却千方百计请了很好的律师来辩解,最后他胜诉。这我们自己要知道,前生的因果,过去欠了他的,这一生就得还,逆来顺受,心就平了。早觉悟就少痛苦,晚觉悟那就得多吃苦。
现在觉悟也不晚,要放下这个身心世界求往生,这个要紧。要是还要跟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有怨恨、有矛盾,不能够化解,这是自己障碍了自己,到最后真的是再来六道轮回的时候又是冤冤相报,那真的叫做如蛾赴火,欲悔无由。选自《文昌帝君阴骘文》研习报告 钟茂森博士主讲 (第四十集) 2008/12/18 华严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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