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局等十部委《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发布以来,山东省宗教局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宗教工作部门干部和省佛协、道协驻会人员开展专题调研,并与各地宗教部门、佛道教团体座谈讨论,为出台治理工作方案和意见做铺垫、打基础。
二是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省局牵头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召开座谈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
三是分批向社会公布合法寺庙宫观,接受监督。借助省局网站、《山东民族宗教》杂志等平台公布全省第一批依法登记的寺庙宫观信息,并设举报电话,增强社会监督力度。
四是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督导组赴各地了解、指导工作开展;召开全省宗教工作情况调度推进会,通报治理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要求和建议。
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整治涉及佛道教寺观管理有关问题的场所和单位88个(其中涉及宗教活动场所类24个,非宗教活动场所64个),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下半年,省局将在加强力量整合上下功夫,扎实稳妥地做好专项治理督导检查、总结评估阶段的各项工作。一是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二是对各地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集中的地方开展重点 检查;三是做好国家有关部门就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察的迎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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