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线陕西讯 2010年3月17日,2010年陕西省西安市宗教团体工作会议在大慈恩寺举行。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张雷在会议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保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市宗教局对市佛协、市道协、市伊协、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2009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2010年的工作提出了八项要求。张雷指出,2009年,西安市宗教界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充分发挥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各宗教团体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弘扬宗教优秀传统文化,在慰藉信教群众心理,抗震救灾、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宗教文物保护、“四城联创”、对外友好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张雷强调,要实现宗教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西安市宗教工作的法制化水平。各宗教团队要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为载体,大力倡导宗教和谐。各宗教要结合本宗教特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和教育,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要积极开展讲经讲道交流活动,挖掘和弘扬宗教经典中既契合教理教义,又适应时代要求的内容,努力探索与社会融通之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宗教界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要形成经常化、规模化、系统化的服务体系。(文:于京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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