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纲目》第二十五讲因果论(图片来源:资料图)
所谓 因果论 ,指佛教认为这个世间上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孤立存在,都是建立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任何事物的产生都得有一个 能生之因 ,而产生之后就成为 所生之果 了。佛教对因果关系的认识,有着独特的理论架构,主要分为 小乘 与 大乘 两个系统。
一、小乘因果论
所谓 小乘因果论 ,指说一切有部将世间万法分为 五位七十五法 ,并认为这 七十五法 之间是相互缘起的,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 四缘、六因、五果 的小乘因果理论。
二、大乘因果论
所谓 大乘因果论 ,指瑜伽行派将世间万法分为 五位百法 ,并认为这 百法 之间是相互缘起的,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 四缘、十因、五果 的大乘因果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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