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卷 摄大乘论释
释入因果胜相品第七
释曰。此义有十一章。一因果位。二成立六数。三相。四次第。五立名。六修习。七差别。八摄。九对治。十功德。十一互显。
因果位章第一
论曰。如此已说入应知胜相。云何应知入因果胜相。
释曰。总举前所明四位入唯识观。故云如此。前已说于方便道见道修道究竟道四位中。入应知胜相。云何广说入此胜相因。及入后所得果令其开显易见。
论曰。由六波罗蜜。谓陀那。尸罗。羼提。毗梨耶。持诃那。般罗若波罗蜜。
释曰。此答向问。明因果胜相。易可得见六度为因果体。先以六度为因。后以六度为果。
论曰。云何由六波罗蜜得入唯识。复云何六波罗蜜成入唯识果。
释曰。向虽说六度为因果体。未释义意故。更问以何义故说六度为因。复以何义说六度为果。此六度能除六种入唯识障故。六度为入唯识因。第一障者。喜乐欲尘。于富财物自身受乐中。见胜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施能除此障故。施是入唯识因。第二障者。纵心起身口意业。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戒能除此障故。戒是入唯识因。第三障者。不能安受轻慢毁辱寒热等苦。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忍能除此障故。忍是入唯识因。第四障者。执不修行为乐。未得计得。于得不见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精进能除此障故。精进是入唯识因。第五障者。乐相杂住。于世间希有事及散乱因缘。见有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定能除此障故。定是入唯识因。第六障者。于见闻觉知计为如实。于世间戏论勤心修学。于不了义经如文判义。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智慧能除此障故。智慧是入唯识因。
论曰。此正法内有诸菩萨。
释曰。唯依正法内修行。能成立入唯识因。若依正法外二乘教及外道世间教。无有得立此因义。故先明正法内为立因之所。能立因人非二乘等所能。故言菩萨。菩萨行何法能入唯识。
论曰。不着富乐心。乃至云如理简择诸法。得入唯识观。
释曰。此明离布施障。乃至离智慧障。具如前释。故以六度为入因。
论曰。由依止六波罗蜜。菩萨已入唯识地。次得清净信乐意所摄六波罗蜜。
释曰。若菩萨由依六度除六障。已入唯识。是时菩萨更得清净信乐意所摄六波罗蜜。于六度正教中心决无疑。故名为信。如所信法求欲修行。故名为乐。此信乐意有五因缘。故称清净。一无著清净。谓不起与波罗蜜相违法。二不观清净。谓于自身及波罗蜜果报报恩中。心常不观。三无失清净。谓离与波罗蜜相杂染污法。及离非方便行。四无分别清净。谓离如言执波罗蜜相。五回向清净。谓于六度已生长及未生长中。常求得大菩提。一一波罗蜜。皆具此五种清净信乐所摄。复有清净信乐意。谓已过愿乐地。入见地等。得圣人信乐。异地前信乐故名清净。复有清净信乐意。谓由奢摩他毗钵舍那入真如观。得无分别智及无分别后智所摄信乐意。故名清净。
论曰。此正法内有诸菩萨。不着富乐心。于戒无犯过心。于苦无坏心。于善修无懒惰心。于此散乱因中不住着故。常行一心如理简择诸法。得入唯识观。由依止六波罗蜜。菩萨已入唯识地。次得清净信乐意所摄六波罗蜜。是故于此中间。设离六波罗蜜加行功用。
释曰。已入唯识观故言是故从见位乃至究竟位为中间假设。此人于其中间不作功用。修行六度。六度自然满足。何以故。
论曰。由信乐正说。爱重随喜愿得思惟故。
释曰。如来正说与六度相应。虽甚深难解。此人亦信乐无疑。由此信乐无不行义。于六度行中见无穷功德。心生爱重。由此爱重无不行义。如此信乐意何人能得。唯诸佛如来已至究竟波罗蜜位。能得此意。知是胜人所得成。于胜人深心欣赞。故名随喜。由此随喜无不行义。愿众生及我平等。得此清净信乐意。故名愿得。由此愿得无不行义。如佛所立大乘法门。依施等六度及十二部阿含。由闻思修慧数数思惟。由闻慧思惟果得圆满。由思慧思惟于所闻法。心得入理。由修慧思惟自事得成。以能入地及治地故。由此四种思惟无不行义。
论曰。恒无休息行故。修习六波罗蜜究竟圆满。
释曰。由此四思惟。菩萨恒无放逸。无放逸故修习六度。在因究竟至果圆满。此位能摄六度。令悉具足五种清净。故名清净意位。其相云何。为显此相故。次长行后更说三偈。
论曰。此中说偈。
修习圆白法能得利疾忍
菩萨于自乘甚深广大说
论曰。修习圆白法。
释曰。先于愿行位中。善生长道资粮。为显此义故说初句。所修之行已过四十心位故名圆。施戒修三品清净法名白。复有白法。谓信根智根。精进根定根。此四根即是四位。念根通四位。能除一阐提外道声闻独觉四种黑障。能得净我乐常四德故名白法。若资粮圆满更何所得。
论曰。能得利疾忍。
释曰。能乐受行是忍义。于广大甚深法。难受难行而能受行故名利。数起不息故名疾。此句显忍是上上品。若菩萨在此忍位。由此境界必得清净。为显此境界故。
论曰。菩萨于自乘甚深广大说。
释曰。大乘唯是菩萨境界故名自。乘大乘能令菩萨清净。于此乘中有别境界。一法无我名甚深。虚空器等定名广大。前是智境。后是定境。此二境能令菩萨清净。由此思惟菩萨得清净。为显此义故说第二偈。
论曰。
觉唯分别故得无著智故
是乐信清净名清净意地
论曰。觉唯分别故。
释曰。菩萨觉了大乘一切法。乃至甚深广大皆是分别所作。如此觉了名为思惟。此思惟能令菩萨清净。菩萨清净为何所得。
论曰。得无著智故。
释曰。菩萨见一切法但是分别。无复外境。外境不成故分别亦不成。若菩萨见内外无所有则无所著。即是无分别智。此智即是清净。此清净体性云何。为显此义故说第三句偈。
论曰。是乐信清净。
释曰。乐信即是无分别智体。不爱七有故名乐。于三种佛性。心决无疑故名信。离七爱故乐清净。离虚妄故信清净。
论曰。名清净意地。
释曰。由乐信清净故。此位得清净名。又此位是菩萨见位。无分别智境清净处。此智以乐信为体故。说此位名清净意地。清净乐信其相云何。
论曰。
菩萨在法流前后见诸佛
已知菩提近无难易得故
论曰。菩萨在法流前后见诸佛。
释曰。清净乐信有二种相。一恒在寂静为相。二恒明了见佛为相。由乐舍七爱故。恒入观修道故。说恒在法流。若菩萨在法流为何所见。由信三种佛性故。先思惟法身。后证法身。先以比智见法身。后以证智见法身。此乐信有何功德。
论曰。已知菩提近无难易得故。
释曰。若人在清净乐信位中。明了见无上菩提已近。己身过四十心。是故无难入正方便。所以易得。由此三偈成就资粮忍境界。思惟体性相貌皆得显现。
成立六数章第二
论曰。何故波罗蜜唯有六数。
释曰。此问波罗蜜何故定立六数不增不减。
论曰。为安立能对治六种惑障故。为一切佛法生起依处故。为随顺成熟一切众生依止故。
释曰。立波罗蜜其数有六。凡为此三义。一为除惑。二为生起佛法。三为成熟众生。除惑。现在自得利益。生起佛法。成熟众生。未来得自他利益。若惑已永灭。则于现在得安乐住。何以故。不须更起功用为灭此惑及遮此惑。令不复生故。于现在得自利益。惑障既灭。于未来世必自具足佛法。又能成熟众生故。得自他利益。
论曰。为对治不发行心因故。立施戒二波罗蜜。不发行心因者。贪着财物及以室家。
释曰。贪着财物障施。贪着室家障戒因此贪着不能发修行心。
论曰。若已发修行心。为对治退弱心因故。立忍精进二波罗蜜。
释曰。虽已能行施戒。若不忍受苦事则施戒心退弱。虽能忍苦。若不勤修诸善息一切恶。则施戒忍心皆退弱。故为对治退弱心。须立此二度。
论曰。退弱心因者。谓生死众生违逆苦事。
释曰。不得理者名生死众生。乖反菩萨教为违。侵毁菩萨身为逆。此并是苦事。若不能忍受此苦事。则生瞋心。瞋即是退弱心因。
论曰。长时助善法加行疲怠。
释曰。精进行于久远时中。修一切善。若于众生无慈悲心。爱惜自身。不见所修行有胜功德故。于所修行中生疲怠心。由有此心不能精进。即是懒惰。懒惰即是退弱心因。
论曰。若已起发行及不退弱心。为对治坏失心因故。立定慧二波罗蜜。坏失心因者。谓散乱邪智。
释曰。由散乱故坏静心。由邪智故失正解。
论曰。是故为对治六种惑障。立波罗蜜有六数。为一切佛法生起依处故者。
释曰。六度是生长佛法因。
论曰。前四波罗蜜是不散乱因。
释曰。有四障为散乱因。一弃舍障。二远离障。三安受障。四数治障。由贪着故不能弃舍。由贪瞋痴生十恶故不能远离。由瞋恚故不能安受。由贪瞋痴等烦恼故不能数治。由此四障故心散乱。前四度能对治此四障故。四度是不散乱因。复次以五盖为定障。四盖障定因。一盖障正定及定所发慧。贪掉悔瞋睡眠四盖。是散乱因。障前四度。四度对治此四盖故。四度是不散乱因。疑缘境不决故心散乱。定心决守一境故。疑障正定。由疑不见理故。障定所发慧故。以定慧对治于疑。
论曰。次一波罗蜜是不散乱体。由依止此不散乱故。能如实觉了诸法真理。一切如来正法皆得生起。是故为一切佛法生起依处。立波罗蜜有六数。为随顺成熟一切众生依止故者。由施波罗蜜利益众生。由戒波罗蜜不损恼众生。由忍波罗蜜能安受彼毁辱。不起报怨心由精进波罗蜜生彼善根。灭彼恶根。由此利益因。一切众生皆得调伏。次彼心未得寂静。为令寂静。已得寂静为令解脱。故立定慧二波罗蜜。由此六度菩萨善教众生。
释曰。善教有二义。一如理为说故名教。二恒为说故言善教。
论曰。故得成熟。是故为随顺成熟一切众生依止。立波罗蜜有六数。由如此义。是故应知成立波罗蜜有六数。
相章第三
论曰。此六波罗蜜相。云何可见。
释曰。何故作如此问。世间二乘菩萨皆有施等六行。若不明菩萨所行六波罗蜜相。云何得知此是波罗蜜。此非波罗蜜。是故须问波罗蜜相。
论曰。由六种最胜。六波罗蜜通相有六。一由依止无等。谓依止无上菩提心起。
释曰。此明所依止有异。世间及二乘行施等。不依止无上菩提心起。唯菩萨行施等。必依止无上菩提心起故。以依止无等。为菩萨所行六度相。
论曰。二由品类无等。谓一一波罗蜜略说皆有三品。菩萨皆具修行。
释曰。此明所缘事有异。不等世间及二乘。无有能行施等具足品类。谓外内及内外。若菩萨行施等必皆具足品类故。以品类无等。为菩萨所行六度相。
论曰。三由行事无等。谓安乐利益一切众生事。菩萨所行诸度。皆为成此二事故。
释曰。此明行事有异。菩萨行六度有何能。先为生众生现在未来世间乐。后随根性。生众生三乘道果。世间及二乘行施等。但为安乐利益自身尚不成就。何况能安乐利益众生。故以行事为菩萨所行六度相。
论曰。四由方便无等。谓无分别智。菩萨所行诸度。皆是无分别智所摄故。
释曰。此明方便有异。于三轮清净。名菩萨方便。于三轮清净即是无分别智。菩萨由此智。不分别能施受施及所施财物。世间及二乘。不能舍三轮分别。是故起我爱及着财物。于他不能平等故。以方便为菩萨所行六度相。戒三轮者。离众生事时分别。忍三轮者。离自他过失分别。精进三轮者。离众生高下事用分别。定三轮者。离境众生惑分别。般若三轮者。离境智众生分别。
论曰。五由回向无等。谓回向无上菩提。菩萨所行诸度。决定转趣一切智果故。
释曰。菩萨若行施等先作是心。我以此物施与一切六道众生。此是众生财物。我为彼行施。愿彼皆得无上菩提。此施由回向。令他得无上菩提故。此施行永无有尽。若行余度亦皆回向。世间及二乘无回向故。以回向为菩萨所行六度相。
论曰。六由清净无等。谓惑智二障永灭无余。菩萨所行诸度分分除二障。乃至皆尽故。
释曰。此中显二种清净。一显清净因。二显清净位。清净因者。因灭惑智二障故。施等事清净。清净位者。先于地前渐除惑障。后登初地渐除智障。此两处名分分清净。即是因位。若至佛果六度圆满。名具分清净。即是果位。
论曰。施即是波罗蜜。波罗蜜即是施耶。
释曰。此问欲何所显。欲简别是波罗蜜及非波罗蜜相。
论曰。有是施非波罗蜜。
释曰。谓离依止无等等六相行施。此施非六度所摄故。但是施非波罗蜜。
论曰。有是波罗蜜非施。
释曰。谓具依止无等等六相。行戒等余度。
论曰。有是施是波罗蜜。
释曰。谓具依止无等等六相行施。
论曰。有非施非波罗蜜。
释曰。谓离前三句。别行无记及不善等。皆是第四句摄。
论曰。如施中四句。应知余度亦有四句。
释曰。如施简别是非。余度亦应如此简别。
次第章第四
论曰。云何说六波罗蜜。如此次第。
释曰。此或由疑故问。或由不解故问。疑故问者。一切所行必先由智知因果已方起正勤。由此二因。随其所欲则皆能行。是故应倒次第及无次第。由有此疑是故须问。由不解故问者。若人欲修众行。未知浅深难行易行。浅则易行。深则难行。易应先学。难应后学。为知此义。是故须问。
论曰。前前波罗蜜。随顺次生后后波罗蜜故。
释曰。菩萨不能忍见众生贫穷困苦。数习舍财以串能舍故。不欲作损恼众生事。即舍家持戒故。因施生戒。菩萨为爱护所受戒。不欲以忿恨众生事。毁破净戒。即习行忍故。因戒生忍。由烦恼不尽。或成不成。菩萨为爱护此忍。即行精进。故因忍生精进。若人恒行精进则能治心。由此精进若心沉没。则拔令起。若心掉动。则抑令不起。若心平等。则持令相续。由心调和所以得定。故因精进生定。若心得定。则能通达真如。故因定生慧。此即前能生后。
论曰。复次前前波罗蜜。由后后波罗蜜所清净故。
释曰。施由戒故清净。若人不持戒。身口意业则不清净。所行之施亦不清净。以依止不清净故。由能持戒依止清净故。施得清净。戒由忍故清净。若人能忍。身口意业皆得清净。忍由精进故清净。以精进能生善灭恶故。精进由定故清净。若精进不在修位。则不能除惑故。定由智慧故清净。若不了别真如。虽复得定。以有流故。即生死法。若见真如所得之定。则成无流。为涅槃道。此即后能清净前。由此二义故有次第。
立名章第五
论曰。依何义立六度名。此义云何可见。
释曰。世间立名自有多因。有因生类立名。有因相立名。有因假立名。有因轻贱立名。有因敬重立名。于此五因中。六度从何义立名。从二因立名。种性异故。从生类立名。功德多故。从敬重立名。所立之名自有通别。六种皆称波罗蜜是通名。施戒等有异是别名。何故通名波罗蜜。
论曰。于一切世间声闻独觉施等善根中。最胜无等故。
释曰。有六种及三种最胜无等。六种如前六相中释。三种者。一时无等。二加行无等。三果无等。一一度皆三阿僧祇劫修行故。时无等。加行无等者。有四种五种。复有五种。复有六种。四种即前所明四修。五种即前所明五种清净。复有五种即五修。复有六种即六意五修六意后文自说果。无等者。谓三身所显无上菩提。
论曰。以能到彼岸故。是故通称波罗蜜。
释曰。到彼岸自有三种。一随所修行究竟无余为到彼岸。世间及二乘亦有应所修行。修之不尽故非到彼岸。二如众流以归海为极。施等亦尔。以入真如为究竟。即以入真如为到彼岸。世间及二乘虽修施等。不能入真如故非到彼岸。三以应得无等果为到彼岸。更无别果胜于此果。为诸果中上故名彼岸。世间及二乘虽修施等。不求此果故非到彼岸。菩萨所修彼岸皆具此三义。故通称波罗蜜。何故别名陀那等。
论曰。能破灭吝惜嫉妒。及贫穷下贱苦。故称陀。
释曰。吝惜是多财障。嫉妒是尊贵障。因时能灭吝惜障。果时得多财故离贫穷苦。因时能灭嫉妒障。果时得尊贵故离下贱苦。何以故。若人未破吝惜嫉妒心。则不能行施。故说能破此障。若人行施能破此障。此人后受贫穷下贱苦。无有是处。
论曰。复得为大富主。及能引福德资粮。故称那。
释曰。能施能用名大富主。由是主故能引福德资粮。由具此义故称陀那。
论曰。能寂静邪戒及恶道。故名尸。
释曰。因时能破邪戒。果时能离恶道。若人不舍恶业而能持戒。无有是处。故先破邪戒。若人破邪戒持正戒堕四趣者。无有是处。故果时能离恶道。
论曰。复能得善道及三摩提。故称罗。
释曰。由先持戒后受人天善道果。或在因中或在果中。由持戒故身口清净。清净故无悔。无悔。故心安。心安故得喜喜故得猗。猗故得乐。乐故得定。定故见如实。见如实故得厌离。厌离故得解脱。故因持戒得三摩提。由具此义故称尸罗。
论曰。能灭除瞋恚及忿恨心。故名羼。
释曰。因时由观五义故灭除瞋恚及瞋恚。所生忿恨心五义者。一观一切众生无始以来于我有恩。二观一切众生恒念念灭。何人能损何人被损。三观唯法无众生。有何能损及所损。四观一切众生皆自受苦。云何复欲加之以苦。五观一切众生皆是我子。云何于中欲生损害。由此五观故能灭瞋恚。瞋恚既灭故能除忿恨。
论曰。复能生自他平和事。故称提。
释曰。此事通达因果。此忍能令自身不为瞋恚过失所染。即是于自平和既不忿恨。不生他苦。即是于他平和。如经言。若行忍者。则有五德。一无恨。二无诃。三众人所爱。四有好名闻。五生善道。即此五德名平和事。由具此义故称羼提。
论曰。灭除懒惰及诸恶法。故名毗。
释曰。于恶处沉没故称懒惰。又不厌恶恶行故称懒惰。由懒惰故离诸善行。生诸恶法。三业恒起过故名恶法。由灭懒惰故能除懒惰所生诸恶。此名灭黑法精进。
论曰。复行不放逸。生长无量善法。故称梨耶。
释曰。此约信乐因果以明精进。信因可行。乐果可得。是故恒行恭敬行名不放逸。由行恭敬。未生善能令生。已生善能令增长。此即生得法精进。由具此义故称毗梨耶。
论曰。能灭除散乱。故名持诃。
释曰。散乱有五。一自性散乱。谓五识。二外散乱。谓意识驰动于外尘。三内散乱。谓心高下及啖味等。四粗重散乱。谓计我我所等。五思惟散乱。谓下劣心。菩萨舍大乘。思惟小乘。
论曰。复能引心令住内境。故称那。
释曰。引心令住五种寂静。名为内境。由具此义故称持诃那。
论曰。能灭一切见行。能除邪智。故称般罗。
释曰。见行谓六十二见。邪智谓世间虚妄解。见行即是惑障。邪智即是智障。
论曰。能缘真相。
释曰。谓缘真如即如理智。
论曰。随其品类。
释曰。品类有二种。谓有为无为。及名等五摄。若知此法。即如量智。
论曰。知一切法故称若。
释曰。真如相及品类名一切法。如理智名般若。如量智是般若果。亦名般若。此二智为三义所显。一对治。即二障。二境界。即真相。三果。即如量智。由具此义故称般罗若。
修习章第六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修习。
释曰。世间及二乘。皆有施等修习。菩萨施等修习。异世间及二乘。云何可知。
论曰。若略说应知修习有五种。
释曰。若广说修有十二种。一显示修。二损减修。三治成修。四后行修。五相应修。六胜修。七上上修。八初际修。九中际修。十后际修。十一有上修。十二无上修。显示修者。谓修四念处。以能显示。四谛义故损减修者。谓四正勤。以能渐灭诸恶法故。治成修者。谓四如意足。以能治成定故。为除五失及持八灭资粮故。后行修者。谓修五根。以具解脱分善根故。相应修者。谓修五力。以应续见道故。胜修者。谓七觉分。以入四谛观故。上上修者。谓八分圣道。以胜见道故。初际修者。谓凡夫位。修戒乃至得不净观及数息观。以随顺颠倒故。中际修者。谓有学位。此中无倒倒所随故。后际修者。谓无学位。此中无倒非倒所倒故。有上修者。谓声闻独觉修。及等彼位故。无上修者。谓菩萨十地等。以最胜故。
论曰。一加行方法修。
释曰。谓身口意业能成广大清净最胜故。
论曰。二信乐修。
释曰。约闻教如初章释。
论曰。三思惟修。
释曰。思惟修中自有三种。谓爱重随喜愿得。合名思惟修。亦如初章释。
论曰。四方便胜智修。
释曰。即无分别智有三义。一广大。二清净。三速成。具此三义故。立方便胜智名。
论曰。五修利益他事。此中前四修应知如前。利益他事修者。谓佛无功用心。不舍如来事。
释曰。明大乘教中所说。诸佛虽已般涅槃犹更起心。般涅槃即法身。更起心即应化二身。诸佛已住法身。由本愿力离三业。随利益众生事。自然显现应化二身。恒不舍如来正事。及行诸波罗蜜。是故诸佛有诸波罗蜜修习。
论曰。修习诸波罗蜜至圆满位中。更修诸波罗蜜。
释曰。佛及菩萨或随分圆满。或具分圆满。于此圆满位。若修诸波罗蜜。自事已成故不自为。见众生由此行得离四趣入三乘道果故。更修诸波罗蜜。即是利益他事。
论曰。复次思惟修习者。爱重随喜愿得思惟。六意摄所修。
释曰。此章通明修习义。前明五修。未分别修位有异。云何得知愿行位修。异清净位修。若六意摄三思惟。修诸波罗蜜。应知在清净位。愿行位中则无此义。三思惟是修行本。以六意庄严摄持此三。
论曰。六意者。一广大意。二长时意。三欢喜意。四有恩德意。五大志意。六善好意。广大意者。若菩萨若干阿僧祇劫能得无上菩提。
释曰。总举劫数无限多少。故言若干。以大小乘经说劫数不同故。不定说劫数多少。小乘明三阿僧祇劫得成佛。大乘明或三或七或三十三阿僧祇劫得成佛。
论曰。以如此时。为一刹那刹那。
释曰。或合三阿僧祇劫为一刹那。或合三十三阿僧祇劫为一刹那。故再称刹那。如此从一刹那至无量刹那。为一日一月乃至一阿僧祇劫。从一阿僧祇至三十三阿僧祇。方得成佛。欲显菩萨意无厌足故。说此长时。
论曰。菩萨于此时中。刹那刹那常舍身命。
释曰。此时即总举长时。刹那明世间所说刹那。于向所说长时中。如世间所说刹那。于一一刹那中。常舍身命及以外财。乃至成佛。无有厌足心。
论曰。及等恒伽沙数世界。满中七宝奉施供养如来。从初发心。乃至入住究竟清凉菩提。
释曰。有余涅槃名清。以离烦恼浊故。无余涅槃名凉。以离众苦热恼故。又菩提以净乐为体。欲显净德故言清。欲显乐义故言凉。
论曰。是菩萨施意犹不满足。如此多时刹那刹那。满三千大千世界炽火。菩萨于中行住坐卧为四威仪。离一切生生之具。
释曰。此下欲明菩萨修余五度。于此长时一一刹那中。常在极苦难处。资身之具恒不供足。菩萨虽受此苦。于此时中修诸波罗蜜。未尝厌足。
论曰。戒忍精进三摩提般若心。菩萨恒现前修。乃至入住究竟清凉菩提。是菩萨戒忍等意亦不满足。是无厌足心。是名菩萨广大意。若菩萨从初发心乃至成佛。不舍无厌足心。是名菩萨长时意。若菩萨由六波罗蜜所作利益他事。常生无等欢喜。众生得益其心欢喜所不能及。是名菩萨欢喜意。若菩萨行六波罗蜜利益众生已。见众生于己有大恩德。不见自身于彼有恩。是名菩萨有恩德意。若菩萨从六波罗蜜所生功德善根。施与一切众生。以无著心回向。为令彼得可爱重果报。是名菩萨大志意。若菩萨所行六波罗蜜功德善根。令一切众生平等皆得。为彼回向无上菩提。是名菩萨善好意。由此六意所摄爱重思惟。菩萨修习。
释曰。为显求得心见有大功德故。求欲得之。
论曰。若菩萨随喜无量。菩萨修加行六意所生功德善根。是名菩萨六意所摄随喜思惟。
释曰。为显无疑心既随喜胜人所行故。决定无疑。
论曰。若菩萨愿一切众生。修行六意所摄六波罗蜜。及愿自身修行六意所摄六波罗蜜。修习加行乃至成佛。是名菩萨六意所摄愿得思惟。
释曰。为显大悲无独求之心。此三思惟即除三心。一除不行心。二除进退心。三除偏进心。
论曰。若人得闻六意所摄菩萨思惟修习。生一念信心。是人则得无量无边福德之聚。诸恶业障坏灭无余。
释曰。灭业障有二义。一能坏业令尽。二业虽在以善力大故。能遮恶道报。令永不受业。亦有坏灭义。若人但闻尚得无量无边福德。何况菩萨尽能修行。
差别章第七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差别。
释曰。此问欲何所显。诸波罗蜜品类不可数量。欲显真体故作此问。由明诸波罗蜜差别故。真体显现。
论曰。由各有三品。知其差别。
释曰。此总标数。以答问。
论曰。施三品者。一法施。二财施。三无畏施。
释曰。法施利益他心。由法施故他闻慧等善根德生。财施利益他身。无畏施通利益他身心。复次由财施。有向恶者引令归善。由无畏施。摄彼令成眷属。由法施。生彼善根及成熟解脱。由具此义故说施有三品。
论曰。戒三品者。一守护戒。二摄善法戒。三摄利众生戒。
释曰。守护戒是余二戒依止。若人不离恶。摄善利他则不得戒。若人住守护戒。能引摄善法戒。为佛法及菩提生起依止。若住前二戒。能引摄利众生戒。为成热众生依止。复次守护戒由离恶故。无悔恼心。能得现世安乐住。由此安乐住故。能修摄善法戒。为成熟佛法。若人住前二戒。能修摄利众生戒。为成熟他。此三品戒即四无畏因。何以故。初戒是断德。第二戒是智德。第三戒是恩德。四无畏不出此三德故。言即四无畏因。由具此义故说戒有三品。
论曰。忍三品者。一他毁辱忍。二安受苦忍。三观察法忍。
释曰。由毁辱忍。能忍他所起过失。何以故。由菩萨为作利益他事。发心修行。虽为他毁辱。不由着此过失还退本行心。由安受苦忍。虽复堕在生死诸苦难中。不由此苦退本行心。由观察法忍。菩萨能入诸法真理。此忍即是前二忍依处。以能除人法二执故。由具此义故说忍有三品。
论曰。精进三品者。一勤勇精进。二加行精进。三不下难坏无足精进。
释曰。云何得知精进有此三体。由佛世尊于经中说经言。此人有贞实有胜能有勇猛。有强制力不舍善轭。为显三体说此五句。为显勤勇精进说有贞实。为显加行精进说有胜能。何以故。此人于加行时有胜能。如前所欲皆能行故。为显不下难坏无足精进。次第说有勇猛有强制力。不舍善轭三句。何以故。有人始时为得无上菩提。先有贞实加行。时有胜能。为时长远。所求果相未现。于此中间生下劣心。为对治此心显不下精进。故说勇猛。若人虽复勇猛心无退弱。若遭生死苦难。沮坏其心。则退菩提愿。为对治此心显难坏精进。故说有强制力。由有强制力。生死苦难不能令退。若人虽复遭苦不退。于少所得便生足想。由此知足不能得最上菩提。为对治此心显无足精进。故说不舍善轭。由具此义故说精进有三品。
论曰。定三品者。一安乐住定。二引神通定。三随利他定。
释曰。有定为现世得安乐住。何以故。能离一切染污法故。依此定为生自利。谓三明故能引成六神通。因引成通定生随利他定。利他即是三轮。一神通轮。谓身通天眼通天耳通。此轮为引向邪者令其归正。二记心轮。谓他心通天眼通天耳通。此轮为引已归正者。若未信受令其信受。三正教轮。谓宿住通漏尽通。由宿住通识其根性。由漏尽通如自所得为说正教。令得下种成熟解脱。由具此义故说定有三品。
论曰。般若三品者。一无分别加行般若。二无分别般若。三无分别后得般若。
释曰。从闻无相大乘教。得闻思修慧。入分别想空。通名无分别加行般若。已入三无性即无分别智。名无分别般若。得无分别智后出观。如前所证。或自思惟。或为他说。名无分别后得般若。般若复有三品。谓未知欲知根。知根。知已根。为生住用出世间事故。由具此义故说般若有三品。
摄章第八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摄义。
释曰。余一切善法。与诸波罗蜜互相摄义。云何应知。
论曰。一切善法皆入六波罗蜜摄。
释曰。一切善法。谓愿乃至四无碍六通如来所有秘密法藏等。皆是六波罗蜜所摄。
论曰。以为彼性故。
释曰。由波罗蜜是愿等法性故。此愿等亦摄诸波罗蜜。由愿等是波罗蜜性故。诸波罗蜜同以无分别智为性。故得相摄。
论曰。彼是六波罗蜜所流果故。
释曰。彼即六通十力四无所畏。乃至不共法等诸佛法。皆是六波罗蜜所流之果。以与波罗蜜同性故。
论曰。一切善法所随成故。
释曰。信轻安等诸善法。是菩萨道所摄。随菩萨所欲行波罗蜜。皆能成就。波罗蜜即是彼所流果。故得相摄。
对治章第九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所对治。摄一切惑。
释曰。如波罗蜜能摄一切清净品尽。波罗蜜所对治。亦应能摄一切不净品尽。云何应知。
论曰。以为彼性故。
释曰。如波罗蜜以无著为性故。摄一切善法尽。波罗蜜所对治以着为性。故摄一切不净品尽。
论曰。为彼生因故。
释曰。不信邪见身见等诸法。能生吝惜嫉妒邪行瞋恚等果。以同性故得为彼因。
论曰。为彼所流果故。
释曰。此吝惜嫉妒邪行瞋恚等。由着自他故生诸恶行。谓十恶等亦以同性得为彼果。由此诸义故得相摄。
功德章第十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功德。
释曰。行世间施等行亦有功德。菩萨波罗蜜功德云何应知。菩萨波罗蜜功德与世间有同有异。同有六种。异有四种。同有六种者。
论曰。若菩萨轮转生死大富位自在所摄。
释曰。转轮王天帝梵王等为大富位。于中为主故名自在菩萨凡夫行施同得此报。
论曰。大生所摄。
释曰。大生有三种。一道胜二性胜三威德胜。菩萨凡夫持戒同得此报。
论曰。大眷属徒众所摄。
释曰。亲戚名眷属。所摄领者名徒众。眷属及徒众亦有三胜。如前所说故称为大。皆相亲爱不生憎嫉。恒共欢聚未尝违离。菩萨凡夫行忍同得此报。
论曰。大资生业事成就所摄。
释曰。资生业有四种。一种植二养兽三商估四事王。和同乖诤名事。如所欲为无不谐遂。故名成就。菩萨凡夫行精进同得此果。
论曰。无疾恼少欲等所摄。
释曰。四无量所摄定。此定得果身无诸病。心离众恼。故恒欢悦。其余诸定所得果报。虽复在家。与离欲仙人不异。以少烦恼故。等谓得好形相及长寿等。菩萨凡夫修定同得此果。
论曰。一切工巧明处聪慧所摄。
释曰。为立资生故须工巧明处。即十八明处能立现在未来及解脱法。此中有立破二理。若有聪慧则能成此事。菩萨凡夫若修般若同得此报。异有四种者。
论曰。如意。
释曰。菩萨行施等。得富乐等报。于中常离过失。谓无染污利益自他故。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无此事。是名第一异相。
论曰。无失富乐。
释曰。菩萨行施等。得富乐等报。于中如意。谓自用及为他用。常生三种欢喜故。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不如此。是名第二异相。
论曰。利益众生为正事故。
释曰。菩萨行施等。所生功德常为众生。作世出世利益事。不为自身。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不如此。是名第三异相。
论曰。菩萨修行六度功德。乃至入住究竟清凉菩提。恒在不异故。
释曰。菩萨行施等所生功德。从初发心乃至极果。如本恒在利他不异。此即常住功德。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不如此。是名第四异相。
互显章第十一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更互相显。
释曰。如般若波罗蜜等经中说三十六句。显说一一波罗蜜即说余五波罗蜜。云何应知。
论曰。世尊或以施名说诸波罗蜜。或以戒名。或以忍名。或以精进名。或以定名。或以般若名说诸波罗蜜。
释曰。五波罗蜜入一波罗蜜摄。一波罗蜜中则具有六。但以施等一名说之。
论曰。如来以何意作如此说。于诸波罗蜜修行方便中。一切余波罗蜜皆聚集助成故。此即如来说意。
释曰。若菩萨于一一波罗蜜修加行。余波罗蜜皆助成此一。如诸菩萨正行施时。守护身口离七支恶。即持正语正业正命戒。由此戒故施得成就。故戒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能安受受施人相违言语及相违威仪。乃至安受行施苦事。由此忍故施得成就。故忍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由欲行施心能除贪爱。由有大悲能除瞋恚。由下身心能除憍慢。欲令受者安乐能除悭吝嫉妒。知施有因果能除无明邪见。精进能生如此善。对治如此恶。由精进施得成就。故精进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一心相续缘利乐众生事。由此定故施得成就。故定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由了别因果不着三轮。故般若能成施。是名余波罗蜜助成一波罗蜜。故合说六波罗蜜。总名为施。如施戒等亦尔。一度具六故成三十六句。
论曰。此中说郁陀那偈。
位数相次第名修差别摄
对治及功德互显诸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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