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昭福院
昭福院,位于岩坦镇岩门村,占地面积20亩,原有金刚殿、大雄宝殿、后殿三进,两侧僧房和宿舍等50余间。路道由石板桥铺设,四周石板砌成,中间镶池塘九处,相互贯通。
明弘治《温州府志》卷十六《寺观?永嘉》载,昭福院,梁贞明二年(916)建。至明、清,寺院鼎盛,钟鼓声,木鱼声不绝,香客信士盈门,院内和尚99人,山场万余亩,良田三百顷。清朝杭州府于潜县儒学司训谢天章(永嘉五尺人)有《春游昭福寺》诗曰:
柳绿桃红绕日初,一泓池水养龙鱼。
风来客到花还舞,云入钟声响自疏。
不为清明曾设酒,岂因苏子故烧猪。
前溪倦后堪淘洗,犹带烟霞两袖余。
1926年,院内一小和尚因违反院规被清除怀恨在心,纵火将寺院烧毁。留至今日的是一片规模宏大,建筑雅致的寺院旧址和1929年重建的大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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