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信徒,都有供养诸佛的义务。
《法华经·法师品》介绍了“十种供养”的供品及方法:一、花;二、香;三、璎珞;四、抹香;五、涂香;六、烧香;七、缯盖幢幡;八、衣服;九、妓乐;十、合掌。
隋·阿弥陀佛三尊供养佛、菩萨的供物,称作“供具”。供养必须有供具。高级的,菩萨兴云供养如来;一般的,佛徒有“六种供具”:一、花;二、涂香;三、水;四、烧香;五、饭食;六、灯明。按照这“六种供具”的次序,表示“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这“六度”,供于护摩坛的四方。
供物还必须新鲜,供过的残食也不能随意吃掉。《陀罗尼经》曾这样规定:“其坛所用饮食饼果,日别替换,更作新者。供养残食,咒师及病人皆不得吃,吃者咒立无验。……其所余残食,将与贫穷者,最为第一。”《苏婆呼童子经》中,也有类似的说法:“勿吃供养及祭祀鬼神之食,或吃所弃著地食。”对供物的处理,佛经上说法不一,大多是说供养佛的人自己活家人不能吃供物。《瞿醯经》中对供物的处理方法就最为奇特了,说供养世尊的物品,都必须全部投入河中。
印尼僧人自己无力供养诸佛,可以劝募他人供养,同样也是对佛的尊崇。
供养的方式,有曼陀罗供、水天供、圣天供灯,《苏悉地经·供养品》、《瞿醯经·奉请供养品》、《不空索经·最上神变解脱坛品》等佛经中,都有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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